南都訊 即将于下月正式施行的《珠海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被譽為“最嚴野味禁食令”,那麼,貓、狗、牛蛙、甲魚……這些動物今後還能銷售并食用嗎?今日上午舉行的發布會上,珠海市人大常委會與相關部門作了解答。
貓、狗禁止食用
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雍靈表示,貓狗能否食用,是立法過程中和立法後,來信來訪最多的一個問題。《條例》第三條明确,能食用的動物須滿足三個條件:經人用繁育列入禽畜遺傳資源目錄,并經依法許可使用且檢疫檢驗合格的動物。現在頒布的禽畜遺傳資源目錄中,貓狗不在目錄裡面,那就表明,貓狗是禁止食用的。
發布會上,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雍靈答記者問
雍靈稱,從國家大法來看,《條例》要求能食用的動物要有檢驗檢疫證明,而現在國家對于貓狗隻有産地的檢疫證,沒有屠宰的檢驗檢疫證,也沒有衛生監督管理部門的防疫許可證,所以貓、狗不能食用。
大多數龜鼈、牛蛙等可以食用
蛙、甲魚等兩栖類動物是一些餐廳較常見的美食,最嚴禁食令下,它們還能吃嗎?
對此,珠海市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已經明确規定,依照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都可以食用。但有些介于陸生和水生之間的兩栖動物能否食用是一個新問題。依照此前農業農村部漁業管理局的有關解釋,目前已明确中華鼈、烏龜、牛蛙、美國青蛙等兩栖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動物管理,可以養殖、食用。目前農業農村部正在和國家林草局協商,調整完善相關的目錄和配套規定。“我們将密切關注進展,按照最新規定嚴格執行。”
南都記者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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