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創作挑戰賽#
最近,财政部發布【2022】139号《關于支持深圳探索創新财政政策體系與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到“支持深圳在全國稅制改革中先行先試。”“積極承擔國家重大稅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課題,繼續當好改革排頭兵、試驗田,努力為全國創造更多可複制可推廣的制度經驗。”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和熱議,都在猜測什麼才是國家重大稅收改革呢?似乎所有的一切都指向房産稅,或者叫作房地産稅。一旦房地産稅出台實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房價,但是要說到給房價降溫,房産稅還不是決定性的因素。還要綜合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資制度等進行多方面考量。
其實,大家都知道征收房産稅是早晚的事,隻是時間問題。就目前的房地産市場環境來說,房産稅是地方政府最适合稅種。首先,房産稅稅源穩定。被征收的财産看得見,摸得着,稅基也比較容易被搞清楚,從技術上講不難征收。其次,符合按能力納稅的原則,有利于再分配。房産多的人群,一般是收入高、财富多的人群,向他們征稅符合納稅能力高的人多納稅的稅收原則,有利于資本的合理分布。征收房産稅,對房地産不合理預期會被修正,從而有效配置土地資源,正确引導住房消費。很多資本勢必會從房地産領域流向其它産業,促進整體的經濟發展。
我國稅制以間接稅為主,個人财産稅的征收會增加直接稅的比重。也就是說征稅本身,并不創造任何額外的價值,它僅僅是财富的再分配,房地産稅也不會例外。但是,你知道和房地産相關的稅種有多少嗎?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城鎮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契稅、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等,可以說是種類繁多。一直以來,關于房地産交叉征稅和稅率不合理問題十分突出。比如:不足5年的房産交易除了全額繳納5.5%營業稅,還要按成交價格減去房屋原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餘額,交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各個城市房地産情況都有所不同,就像重慶和上海地區進行房産稅試點來講,上海主要針對多套房進行征收,以家庭為單位,針對一個家庭新購第二套房子開始征收,免除首套房的征收要求;而重慶則是針對個人來征收,但是是以個人新購或者擁有的高端住宅來計算的。重慶是根據人均面積進行征收,上海則是根據戶均面積進行征收。兩個地方的征收範圍和征收标準都有顯著區别。實施的幾年過去,從重慶和上海房産稅試點取得的效果來看,并未達到預期目标,房産稅通過立法來落地推廣還有很長的路需要走。
房産稅征收還有另外幾個難點,在過去土地财政已經通過預先收進城稅的方式拉高了房價,在收稅的操作上就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還有房地産市場的供需突出矛盾問題,當下在推廣“租賃并舉”,來解決房地産市場上供給不足且不規範,無法滿足城市化中大規模流動人口的住房需求,彌補租賃市場存在的短闆。房産稅的出台征收,勢必導緻持有多餘的非自住房産的居民要承擔額外的定期賦稅,如果大量房屋湧入二手房市場,房主集中售房,則出租房市場會出現供小于求的情況,會導緻租房價格上漲,房地産租賃市場形勢更加嚴峻,背離了“租賃并舉”的政策推廣初衷。
房産稅是每年都要交的,在年底的時候交付當年的稅費。房産稅如果設定了免征額或者免征套數,那麼繁瑣的核驗流程,不僅會增加稅收的成本,同時也會造成稅源的枯竭。可是如果按照房價征稅不設免征額,那麼在全國房價均價已經近萬的今天,按照1%收取,一套房屋的房産稅就得要将近1萬塊,這對于大多數家庭來說壓力是很大的。還有如果說首套免征,大房戶就占便宜。消費的總成本提高是顯而易見的,尤其是對中等收入階層的人群住房壓力會增大。因為低端有保障,高端不在乎,中端則是要負重爬坡。
很多人将房産稅看成能夠遏制炒房,扭轉房價的法寶。雖然房産稅對房價有短期抑制效用,但其目的并非着眼于樓市調控,而是為地方政府開辟新的穩定稅源,從而進一步理順财稅關系。時至今日,各地房地産市場的漲幅仍舊控制在10%左右。這個驚人的漲幅背後,顯露出消費者對于房地産市場仍舊存在巨大的熱情。不過現階段有錢人房産多、普通老百姓買房難的問題,仍舊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對于當下的樓市來說,供需關系早已嚴重失衡,如何調整現在的房地産市場發展軌道,怎麼解決日益突出的矛盾,還需要時間,也需要更加科學、合理的調控措施。
所以說,房産稅隻是調控政策中的一項,什麼時間實施,怎麼實施,還需要結合各方面的情急情況而定。但是,不管是增加财政收入,還是平衡市場的供需關系,房産稅、空置稅、房東稅等都會納入調控政策中。還是那句話,肯定會實施,隻是時間問題。未來如若配合這些征收稅的相關政策,或許将會達到有效遏制房地産市場亂象的目的,早日實現房地産良性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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