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底的編制依據是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工程造價計價辦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工程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計價依據和計價辦法。标底一般先由設計單位、工程咨詢服務部門或專門從事建築預算定額部門,編制出設計概算或施工預算,然後經建設單位和主管機關、建設銀行等共同審查後确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