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内手機,銷售方交稅。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5号》規定,從國外購買,購買者要報關交稅,并且根據規定,iPad、iPhone都屬于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之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iPad屬于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每台的完稅價格為5000元,稅率為20%,即每台需繳納稅款1000元;iPhone屬于手持移動電話,每台的完稅價格為1500元,稅率10%,即每台需繳納150元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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