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國企業界的其他财閥巨頭相比,利連塔爾的名字顯得稍微有點暗淡,但是,他卻是20世紀中期最受尊敬的商業奇才之一,他成功地實現了從擔任政府公職到創辦私人企業的巨大轉變,可謂在兩個領域都是盡展風流、光芒四射。利連塔爾畢業于哈佛大學法學院,在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于1933年任命他為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的3位主管之一前,他曾經有過8年的律師執業實踐。
從1941年到1946年,他擔任了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的第一任局長。此後,利連塔爾繼續為公共部門和公共事業作出貢獻,從1946年到1950年,他擔任了美國原子能委員會的首任主席之職。在公衆的心目中,利連塔爾被看作是介于政府和企業之間的社會活動家,因此,當他離開政府部門轉而組建自己的發展與研究咨詢公司時,許多人都感到大為驚訝。
利連塔爾的使命就是利用他在羅斯福新政期間的經驗把商業想象力、品性、創造性的财政判斷和經驗帶到不發達國家,幫助它們的私人部門或公共部門發展經濟基礎。他所從事的咨詢工作遍及了印度、意大利、哥倫比亞、委内瑞拉、加納、尼日利亞、摩洛哥、伊朗以及其他許多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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