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錄機關應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資格審查意見。
需要注意的是,在國家公務員考試期間審核:
1、在國考報名期間未審核是可以修改的。報考人員在報考職位後,未審查之前,可以用退訂職位功能退訂原有的職位變成未報考狀态;退訂職位功能僅在報考人員報考職位未審查及退回資料時可以使用。
2、若職位已審查通過或未通過均不可退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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