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投訴電話有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七條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1、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2、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标準。
3、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4、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5、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6、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
7、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8、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衆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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