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試不可以帶手表(包括機械手表)進考場,考生隻準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迹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
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生在考場内不得傳遞文具、用品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