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防曬衣不能防紫外線,服裝的防紫外線性能是指通過面料減少紫外線透過量,防止人體因過多照射紫外線而引起的各種皮膚傷害,同時可以散射和反射光線的性能。防紫外線性能通常用UPF即紫外線防護系數表示,UPF數值越高,防紫外線性能越好。
測試結果顯示,26款宣稱具有防曬功能的樣品中,有14款樣品的UPF數值大于或等于50,防曬效果相對較好。但是,有9款樣品的UPF數值小于20。其中,标稱“Beaume”品牌的男款超薄夾克UPF數值為5,标稱“邁奧裡Maioule”女式防曬外套UPF數值為8,基本起不到防紫外線效果。
在26款聲稱有防曬功能的樣品中,有15款明示了UPF值,從大于20到大于50+不等。根據比較試驗結果,其中有兩款樣品服裝UPF的标稱值與實測值差别較大。本次比較試驗選擇了4款與其他面料和款式類似的服裝樣品,但沒有聲稱具有防曬功能,測試其UPF數值,結果分别為3、6、22和31。注:我國GB/T18830-2009标準規定,當UPF>40,且(UVA)AV<5%時(标識為UPF40+),可稱為“防紫外線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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