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産負債表中存貨包括原材料、産成品、周轉材料、在産品等。
1、原材料,即原料和材料。原料一般指來自礦業和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的産品,材料一般指經過一些加工的原料。舉例來講,林業生産的原木屬于原料,将原木加工為木闆,就變成了材料。
2、産成品,又稱成品,是指企業已經完成全部生産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标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者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産品。
3、周轉材料,是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認為固定資産的材料,如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企業的鋼模闆、木模闆、腳手架和其他周轉材料等。
4、在産品,亦稱在制品。在企業的生産過程中正處于加工或等待加工的産品。廣義的含義指從原材料、外購物投入生産到制成成品出産前,存在于生産過程的各個階段、各個環節上需要繼續加工的産品,包括存在于車間之間的半成品和存在于車間内部的在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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