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外語考試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的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考生聽力部分的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作為單獨的一項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參考。
非聽力部分120分調整為150分,調整換算辦法為按考生非聽力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1、25,換算為外語科目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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