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的車一般屬于共同财産,即使隻寫了一個人的名字,車子也歸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财産,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産、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産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财産,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财産。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财産,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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