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可以退,押金是一方當事人将一定費用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如果造成損害的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在雙方法律關系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後,則押金應予以退還,在違約時将會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為另一方遞交實質性的标的物,為保證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還,要求另一方交付相當金額的保證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時,以沒收押金作為解決合同的方式,體現保護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法律依據】
根據《擔保法》第七十一條,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