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史相當于現在縣級公安局長。典史是中國古代官名,元始置,明清沿置。設于州縣,不入品階,即“未入流”,但由吏部铨選、皇帝任命,屬于“朝廷命官”。原本職責是“典文儀出納”,在沒有縣丞、主簿時,兼領縣丞或主簿之職,兼管錢糧、戶籍、治安之務。典史一職始于元代,該職又稱為縣尉,與縣丞、主簿同為知縣的下屬官員,其職能類似于今天的縣級公安局長。因為排位在第四,因此被民間稱為“四爺”,又因為辦公場所在知縣衙門的西側,有時候又被稱為“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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