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民事訴訟案件是否能當庭宣判,是需要根據實際的具體案件情況如案件的複雜程度、雙方争議等問題來決定的。
關于當庭宣判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幾個:
1、案件的事實清楚、明了,不複雜。對于這樣的事實清楚的案件,可以在運用法律上能正确适用相關規定,做出的裁判也可以做到公平、公正。
2、必須公開審理的案件。
3、必須在庭審調查後當日宣判。
4、當庭宣判必須遵守先審後判、一審一判的原則。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内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