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改善2019大連夏季達沃斯年會期間我市大氣環境質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連市環境保護條例》,市政府決定,在我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區的所轄區域(以下簡稱主城區),實行道路交通限行措施,控制車輛尾氣排放,減少路面交通擁堵。現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限行時間
2019年6月30日至7月4日,每日6時30分至24時。
限行措施
一、禁止摩托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核定載質量4.5噸(含)以上載貨汽車以及載運危險品和劇毒化學品的機動車在主城區市政道路内通行。早晚高峰時段(6時30分至9時、17時至19時),所有載貨汽車禁止在主城區市政道路内通行。
二、機動車以車牌(含臨時行駛車号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單号為1、3、5、7、9;雙号為2、4、6、8、0;車牌尾号為字母的,以字母前1位阿拉伯數字為準),實行單号單日、雙号雙日行駛的限行措施。
相關說明
一、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的車輛: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急指揮車;新能源純電動載客汽車;環衛垃圾、城建排污、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氣象監測車、郵政車、救援及清障專用車、金融解款車、校車、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執行任務的解放軍、武警機動車;殡儀館的殡葬機動車。
2.運輸保障城市生産和生活必需品,并持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達沃斯限行期間專用通行證車輛。
3.公共汽(電)車、長途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機動車)、早晚高峰時段(6時30分至9時、17時至19時)搭載乘客的9座以上的單位班車(不含9座,空車限行)。
4.懸挂“使”、“領”字頭号牌機動車及經批準臨時入境機動車。
5.當日登記上牌的機動車(以注冊登記手續為憑證)、上下滾裝船的機動車(以當日船票為準)、從外市(非大連管轄地區)通過高速公路入連的機動車(以高速公路出口收費票據時間為準)、向加油站配送燃油的罐車。
6.年會籌委會核發的2019年新領軍者年會專用通行證的機動車。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達沃斯年會之前所核發的各類機動車臨時通行證在此次限行期間一律暫停使用。
三、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駕駛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請廣大市民和駕駛人對本通告予以充分理解和支持,積極倡導并踐行綠色出行、公交出行理念。自覺遵守通告規定,合理選擇出行方式、科學安排出行路線,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秩序,充分展現大連文明城市風采。
大連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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