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分為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單據不附帶商業單據的托收,即僅把金融單據委托銀行代為收款。跟單托收是指金融單據附帶商業單據或不用金融單據的商業單據的托收。
托收當事人有四個,主要責任如下:
1、委托人:也稱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與進口商簽訂的合同上的條款,履行與銀行簽訂的委托收款的合同;
2、寄單行:也稱托收行,是委托代收款項的銀行,主要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國際慣例進行處理業務;
3、代收行:是在進口地的代理人,根據托收行的委托書向付款人收款的銀行;
4、付款人:葉城進口商,主要是支付款項的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