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最大成交量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的原則。高于集合競價産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競價産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競價産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
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托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稱為集合競價。
在集合競價時間内的有效委托報單未成交,則自動有效進入9:30開始的連續競價。
具體來說,集合競價是将數筆委托報價或一時段内的全部委托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于申買價和不低于申賣價的原則産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并将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價格。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