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可以讓你以更高的成績被心儀的學校或者被心儀的專業錄取,那麼福建有哪些加分政策?哪些優先錄取政策?和哪些高考降分錄取規定呢?以下小編都進行了詳細的彙整,了解這些政策和規定,才能幫助大家在高考的道路上進一步的順暢。
高考加分政策
(一)下列福建考生享有在文考總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二)下列福建考生享有在文考總分上加10分的政策。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勞榮譽稱号的退役軍人。
(三)下列福建考生享有在文考總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業退役士兵。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和台灣省籍考生(含台灣戶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全省19個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等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考生高中階段須在民族鄉、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具有3年完整戶籍,且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學校具有3學年完整學籍,并有連續3學年的實際就讀經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
高考優先錄取政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3、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多加錄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的子女優待政策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4、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确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确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普通類降分錄取政策及辦法
1.按照本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招生的專業,原則上不降分錄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的航海類、公安類、司法類院校(專業)和醫學類定向招生,征求志願錄取後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可在本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願有填報該院校專業組志願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
除福建省屬高校涉外合作辦學項目(含涉港澳合作辦學和國際課程項目,下同)、閩台合作辦學項目外的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其他專業,第二次征求志願錄取後(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願錄取後)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可在本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願(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願)有填報該院校專業組志願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
2.高職(專科)批。公辦高職(專科)院校不降分錄取。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民族班降分政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福建省内民辦高職院校第一次征求志願投檔後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願有填報該校專業志願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第二次征求志願投檔錄取辦法與第一次征求志願相同。
注明:福建省屬高校所有涉外合作辦學項目、閩台合作辦學項目,生源不足時不降分錄取。福建省屬高校普通類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含國際課程項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語成績不得低于外語總分的60%。
藝術類降分錄取政策及辦法
1.本科批省考階段。第一次征求志願錄取後,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将剩餘的招生計劃統一公布,面向專業成績達到省級專業統考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考總成績在本科文考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内的考生進行第二次征求志願,并組織投檔錄取。
2.本科批校考階段、高職(專科)批。所有院校(專業)不降分錄取。
體育類降分錄取政策及辦法
各批次第二次征求志願投檔錄取後,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可在第二次征求志願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願、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高考總成績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
福建省普通高考實行“3+1+2”模式,考試科目由全國統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組成。其中“3”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考科目;“1”為考生在物理、曆史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2”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在報名時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考生高考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物理、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每門滿分100分。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曆史成績采用原始分計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成績依據《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賦分辦法》轉換後計入,隻公布轉換後的賦分成績,不公布原始成績。如有政策性加分,則一并計入高考總成績。
此外,今年我省将繼續實施重點高校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專項計劃,從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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