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是nike旗下一個産品線,是美國球星邁克爾·喬丹本人自己的品牌。标志是飛人喬丹正在灌籃。另一個是中國服裝品牌叫喬丹。标志是一個小人正在運球。因為是兩個國家不同的品牌所以标志不同。
2012年,美國NBA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認為這些商标注冊損害其姓名權,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撤銷喬丹公司相關注冊商标。商标評審委員會認為,商标文字“喬丹”、“QIAODAN”與申請人姓名“Michael Jordan”及其中文譯名“邁克爾·喬丹”存在一定區别。而且“喬丹”為英美普通姓氏,難以認定這一姓氏與申請人姓名之間存在當然的對應關系。商标評審委員會還認為,争議商标的注冊未構成《商标法》所指的誤導公衆,擾亂商标注冊秩序等損害公共利益、破壞公衆秩序的情形。沒有同意邁克爾·喬丹的起訴。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