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自體表示主體之外的客觀存在,與現象有所區别,物自體由現象來表現,但又不是現象。康德認為現象是主體認識的對象和感性的基礎,物自體卻不能被認識,人的理性所認識的隻是感性的抽象,并不是真正的存在,即物自體就是現象背後的真實的客觀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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