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解除抵押的手續:
1、申請人攜帶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原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前往車管所,并填寫《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領取排隊号等候;
2、車管所業務受理窗口受理車輛解除抵押申請,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以其他财産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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