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證寫誰的名字重要,房産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就決定了房子的産權是屬于誰的,也就是通常說的房屋的所有權,并且擁有處置房産的權利,并且都是受到我國相關法律的保護的,一般房産證上的名字都是根據購房合同來填寫的,因此簽訂購房合同時寫名字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考慮後再填寫。房産證上的所有人享有将房産出租以及轉讓、抵押貸款等一系列的權益,房産證上沒寫名字的是不能享受這些權益的。
1、房産證是房産的買賣、交換、租賃和抵押時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件。沒有辦好房産證的房産不能進行買賣交易。任何房産交易行為的第一個步驟就是驗證房産證的真實和有效性,可以這樣說,房産證是一切買賣交易的基礎法定文件。
2、沒有辦好房産證的房産不能進行轉讓、贈與和繼承。還是那句話,在沒有拿到房産證之前,購房者還不能算是該房産的法律意義上的擁有者。
3、置換與出租等形式的房産交易行為同樣無法進行,即使簽定了相關合同或協議也會被視為無效,不能受到法律保護。
4、在沒有拿到房産證之前該房産無法進行質押、典當等行為。無法通過房産的質押、典當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5、在該房産所處土地被征用或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現在房産市場上的所謂“小産權住房”就會因沒有房産證存在這些問題。
6、在沒有拿到房産證之前該房産的所有權仍然屬于開發商,如果開發商存在将房産抵押借貸的行為或因債務問題被強制執行時,該房産可以被債權人(如銀行)依法拍賣還貸。
7、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到期時無法對繼續使用該土地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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