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項基本權利,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這九項權利是:
1、人身、财産安全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财産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2、知悉權。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自主選擇權。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公平交易權。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5、求償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财産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受教育權。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8、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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