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上海市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若幹規定〉的決定》已經2017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16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實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采用社區綜合協管員上門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社區綜合協管員應當按照要求規範填報,做到不重複、不遺漏、準确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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