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征:
一、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産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别與産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
二、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
城市維護建設稅與其他稅種不同,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稅基,而是以增值稅、消費稅“二稅”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為計稅依據,随“二稅”同時附征,本質上屬于一種附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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