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F4簽證是韓國政府為活躍中韓兩國之間的交流,擴大在外同胞簽證F4發給對象,并從2009年12月1日開始施行。
适應範圍:不受韓國出入境管理法中滞留資格的限制,但是不能進行單純的勞務行為、光顧風化場所、破壞善良風俗、違反社會秩序的行為。
擴大對象、所需材料:護照、簽證發給申請書、相片、簡曆、戶口簿原件、戶口本複印件、身份證、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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