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老師體罰學生的方法如下:
1、笞尻,即“打屁股”。具體為“用撲作教”,并非随便打,要講“禮”,不能與儒家教義沖突。執行時喝令學生趴在條凳上再打。在學校要将闆凳搬到孔夫子牌位前,伏在上面受笞。處罰過後還要對孔夫子牌位作一揖,表示忏悔。
2、用戒尺打手心。戒尺是舊時私塾先生對學生施行體罰所用的木闆,尤其是随着1905年廢除已有千年曆史的科舉制度,私塾制度以及塾師亦退出曆史舞台,随之而去的還有莘莘學子們無法忘懷的戒尺。
3、罰抄課文是古代通用的體罰手段,如黃佐《泰泉鄉禮鄉校》中規定:“無故而逃學一次,罰誦書二百遍;二次,加樸撻,罰紙十張。”
4、罰跪罰站,古時學生不聽話,教書先生就會罰其下跪,或沒收午飯。
5、退學,古時如果發現學生不可教,或在學習期間一直胡來,老師會強制其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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