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壞處有:
房地統一抵押與單一土地使用權或房産使用權抵押選擇風險。對于國有土地使用權而言,如果無地上定着物,則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單獨設定抵押;如果存在地上定着物,則無論是以房産作抵押還是以房屋占用範圍内的土地使用權抵押,都必須堅持“房地一緻”的原則,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房産同時抵押;以房産抵押的,其占用範圍内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202條規定,“抵押權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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