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公安部向國務院報送《關于将12月2日設立為全國交通安全日的請示》(公部請〔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國務院正式批複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設立為全國交通安全日。
2、2018年11月15日,公安部、中央網信辦、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司法部、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共青團中央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即日起至12月底,共同組織開展“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
3、國家設立“全國交通安全日”,對促進道路安全暢通、推動社會文明進步、加強社會公德建設将産生深遠影響,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行業盡責、公衆參與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識、安全意識和公德意識,為切實增強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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