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滿清十大酷刑包括但不限于: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淩遲,缢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鸩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彈琵琶,抽腸,騎木驢。
2、十刑并不一定都是滿清所發明,但卻是滿清所用最為頻繁,主要用于滿清大屠殺,尤其是對漢、蒙及其他南方民族。“十大酷刑”也隻是一個名目,其涉及的酷刑數量也不止是十個,大部分是滿清時期發明加工而成的。另有電影以此為名。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