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罪立案追訴标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标準的規定(二)》第四十九條[集資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