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牌電飯鍋,在八十年代是家喻戶曉的品牌,承載着現今很多家庭的舊時美好回憶。當時的家庭,能夠擁有一個“三角”牌電飯鍋,那是可自豪了的事兒!近期,龍岩中院宣判了一批假“三角”牌電飯鍋商标侵權案,此“三角”與彼“三角”,孰真孰假?法官來教你辨一辨、認一認!
龍岩、上杭等地20多家商戶同時被訴!
商家們集體蒙圈:正常渠道進貨,何來侵權之說?
商家們百思不得其解,他們認為其超市銷售的“三角”牌電飯鍋均系向廣東湛江三角電器集團有限公司、紅三角公司、紅利來公司、廉江市諾華電器廠等不同供貨商正常渠道購得,具有合法來源,怎麼就構成侵權呢?且控制面闆上印制的圖形是廣東省湛江市家用電器工業有限公司的商标,該圖形在構圖、形狀、含義上均與輕出集團公司涉案商标标識有顯著區别,不構成侵權産品。
敲黑闆,劃重點:超市銷售假電飯鍋構成侵權!
法官說法: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第五十七條:“銷售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的商品的,屬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九條,下列情形屬于商标法第六十條規定的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情形:
(一)有供貨單位合法簽章的供貨清單和貨款收據且經查證屬實或者供貨單位認可的;
(二)有供銷雙方簽訂的進貨合同且經查證已真實履行的;
(三)有合法進貨發票且發票記載事項與涉案商品對應的;
(四)其他能夠證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情形。
以該系列商标侵權案為例,作為廣大消費者,在日常消費中也應提高防範意識,如通過正規渠道購買、查看物品性狀及質量、查看是否“三無産品”(有無生産日期、質量合格證及生産商信息)、查看商品防僞标簽(掃描二維碼、網站查詢、短信查詢、電話查詢,也可參看官方網站防僞方式,防止防僞标簽造假)等方式辨别商品真僞。一旦買到假貨,可向銷售者要求退貨或起訴要求賠償,也可向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真正的生産商舉報,由其進行打假維權。
作為銷售者,其對所銷售的商品應進行必要審查,尤其對于知名商标商品,其謹慎注意義務應高于一般商标。對于标注有注冊商标的商品,應要求商品提供者出具商标注冊證;如其非商标權利人,需要求其出具商标權利人生産該商品或授權其生産的相關證明文件。同時,應建立健全進銷貨台賬制度,購進商品時要簽訂買賣合同,并要求出具正式發票、出庫單等,以證明商品合法來源。
來源:龍岩中院微信公号
供稿:賴曉敏
編輯: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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