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注冊成功之後使用商标需滿足注冊商标規範使用的條件:
一是商标使用的主體須合法;
二是使用的商标須合法;
三是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範圍須合法。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構成商标不規範使用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标是複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标,容易導緻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标是複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标,誤導公衆,緻使該馳名商标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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