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謝絕外帶食品、最低消費的條款有“霸王條款”之嫌。謝絕外帶食品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的。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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