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戶口需要手續如下。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遷入人與戶内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如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出生證等)。
4、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須出具北京市房屋産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複印件;單位自管房須出具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複印件。
5、無房産證明要求入戶的,須出具購房發票或銀行貸款購房合同及房管、物業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及以上證明的複印件;農業人口須出具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