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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必須死的十大原則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2 21:27:27

1、羅伯特·埃文斯

在單一事故中幸存可能是大多數人的奇迹,但這不是羅伯特·埃文斯的神奇之處。 2008年9月的一個晚上,埃文斯被疾馳的汽車撞傷,羅伯特被送到醫院,他第二天在淩晨3點出院。

人生必須死的十大原則(8個不應該活着的人)1

在回家的時候,他決定走一條近路,穿過一個鐵路道口的時候。他被一列迎面而來的火車撞上。奇迹般地,羅伯特又幸存了,兩次都是輕傷。

2、羅伊·薩裡文

羅伊·薩裡文的名字已經記錄在“吉尼斯世界紀錄”中,他是世界上唯一被閃電擊中7次的人。這一切都開始于她在西弗吉尼亞州從事森林遊騎兵的工作。

人生必須死的十大原則(8個不應該活着的人)2

在被困在那裡五天,沒有食物或水,阿倫用小刀隔斷了自己的右臂,擺脫了困境,斷臂6小時候,阿倫被前來營救的直升機接走。他的生存故事後來被改編成一部名為“127小時”的電影。

4、哈裡森·奧肯

哈裡森·奧肯和他所在的船沿着尼日利亞海岸航行時,一個巨浪将船打翻,奧肯被困在了船底,奧肯盡量降低對氧氣的消耗,在狹小的空間裡堅持了3天之後,救援人員趕到并發現了他。奧肯的存活簡直讓救援人員不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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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彼得·斯克爾伯格

2011年12月19日,瑞典人彼得·斯克爾伯格(Peter Skyllberg)在做戶外旅行,當時溫度降到-30攝氏度,他便被困在了他的車裡。沒有食物,沒有水。彼得在雪地上尋覓吃喝,睡在他的車的後座上兩個多月後,被救了出來。是不是特别神奇,2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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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馬修·艾倫

馬修·艾倫在2012年12月失蹤了,9周後,這個18歲的孩子在澳大利亞内陸地區被找到了。在蚊子叮咬和水蛭襲擊下,他的腳和小腿幾乎完全被壞疽所傷。這确實是一個奇迹,他在沒有水、食物和住所的情況下活了這麼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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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個4個月大的日本嬰兒

2011年襲擊日本海岸的地震和海嘯是該國曆史上最大的自然災害之一。當救援隊尋找幸存者時,他們發現了了一堆殘骸之中的這個健康又沒有受傷的4個月大的嬰兒。嬰兒被迅速救出,然後跟他的家人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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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拜格姆

2013年4月24日,一家服裝廠的數千名員工在重大工業事故中喪生。然而,一個名為拜格姆的婦女在廢墟下生存了17天,然後終于被救援人員發現并被救出。這名19歲的姑娘立即被送往醫院。拜格姆在很短時間内便康複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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