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離婚判決能上訴,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