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建築面積是指套内加内牆,就是隻有自己享有所有權的,由自己使用、處分的面積。物權法出台後的概念,其概念是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含義是建築面積包括公用公攤面積和專有建築面積。公用公攤面積由所有業主共同使用和處分,如電梯間、樓道、物業用房、建築外牆等。
建築面積=有效面積+結構面積=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結構面積+輔助面積+套内使用面積。
1、建築面積:指建築物長度、寬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積再乘以層數。它由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組成。
2、使用面積: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産或生活使用的淨面積的總和。
3、輔助面積:指建築物各層平面為輔助生産或生活活動所占的淨面積的總和,例如居住建築中的樓梯、走道、廁所、廚房等。
4、結構面積: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的牆、柱等結構所占面積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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