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秘,是指經過學習,掌握公關與文秘專業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熟悉現代文書學、秘書學的原理和方法,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能熟練地從事文書、秘書事務工作,能進行文章寫作、文學編輯和新聞寫作,有較強的公關能力,并從事信息宣傳、文秘服務、日常辦公管理及公共關系等工作的人才。
2、編輯,指對作品等進行編寫的人士,編輯屬于一種職業,其對應英文詞彙為Editor。編輯工作的主要負責人為主編或總編輯。研究編輯基礎理論、編輯活動規律及編輯實踐管理的綜合性學科,屬于人文科學範疇。編輯工作是現代出版事業的中心環節。
3、老師,是指傳授學生知識的人,也泛指在某方面值得學習和能夠給大家帶來一定正确知識和指導的有能力的人。職責首先是育人。先成人,後成才。為人師表,答疑解惑,則為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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