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别主要表現為:
1、雇傭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勞務為目的,承攬合同則是以完成工作成果為目的,提供勞務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2、承攬合同履行中所生風險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攬人承擔,而雇傭合同履行中所生風險由接受勞務的雇傭人承擔。
3、承攬合同的當事人之間不存在支配與服從的關系,承攬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獨立性,雇傭合同的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要受雇傭人的支配,在完成工作中要聽從雇傭人的安排與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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