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訂立手續如下:
1、公布招工簡章或就業規則。
2、勞動者根據招工條件結合自身的志願愛好,自願報名。
3、擇優錄取。
4、拟定勞動合同。
5、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