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案件待刑案審結後,當事人經追繳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的,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财産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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