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僞證供、或者僞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羁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2、依照刑法第17條、第18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羁押的。這主要包括:
⑴不滿14歲的人;
⑵已滿14歲不滿16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緻人重傷或死亡等罪行;
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犯罪的。
這些人之所以被無罪釋放,并非缺少犯罪事實,而是出于人道主義的考慮,豁免了其刑事責任,因此,國家當然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