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二審不開庭審理的情況有:
1、不服不予受理、管轄權異議和駁回起訴裁定的;
2、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
3、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但适用法律錯誤的;
4、原判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需要發回重審的。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52條,經過閱卷和調查,詢問當事人,在事實核對清楚後,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才可以适用迳行裁判,迳行裁判隻是上訴案件審理的補充方式。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