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違紀時,教師采取的教育行為是為了喚起學生對自己不良行為的警覺,并終止不良行為。具體有以下常規方法:
要求違紀學社寫違紀心理報告,幫助其從心理認識到自身錯誤;以退為進,先表揚後批評,促使學生改正錯誤;利用班集體的力量,請同學幫忙監督,以便約束其再次犯錯誤的動機和行為;以誠懇的态度、平和的語氣,耐心與其交談,這也是與違紀生感情溝通、思想交流的基礎和前提;教師應言傳身教,因為教師的模範行為和浩氣正氣,對于轉化違紀生、降低違紀率及提高全體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有很大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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