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紙币和1角硬币(以下簡稱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場上流通。
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集中兌換期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在此期間,其持有者可到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辦理兌換。
集中兌換期結束後,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持有者可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選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兌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