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不齊,物之情也”的釋義:物品千差萬别,這是客觀情形,自然規律。“物之不齊,物之情也”是出自經典名著《孟子》卷五《孟子·滕文公上》第四章。
原文節選:
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萬。子比而同之,是亂天下也
譯文:
各種東西的質量和價格不一樣,這是很自然的,有的相差一倍五倍,有的相差十倍百倍,有的甚至相差千倍萬倍。您想讓它們完全一樣,隻是搞亂天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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