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轉學不需要成績,轉學主要流程為:轉出雙方學校同意,雙方區縣教委審查批準,将“學籍變更登記表”轉給轉入校。轉入學校同意後報所在區縣教委,經批準後由轉入區縣教委負責到市教育局中學處辦理學籍變更手續。由市教育局中學處重新編發學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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