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斷機制,也叫自動停盤機制,是指當股指波幅達到規定的熔斷點時,交易所為控制風險采取的暫停交易措施。 具體來說是對某一合約在達到漲跌停闆之前,設置一個熔斷價格,使合約買賣報價在一段時間内隻能在這一價格範圍内交易的機制
2015年12月4日,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發布指數熔斷相關規定,熔斷基準指數為滬深300指數,采用5%和7%兩檔阈值。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并于2016年1月8日暫停。
2016年1月8日,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四章第五節規定的"指數熔斷"機制,以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